4.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12月3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三支队伍”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核减相应招聘岗位,岗位被核减调整情况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相应的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考生报考岗位因不达竞争比例被取消的,可于12月31日9:00--12: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截止12月31日12:00未改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改报资格审查时间12月31日9:00---14: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12月31日16: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0日17:00前按照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22年1月4日9:00—12:00到大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月6日9:00—2022年1月9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规定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0352-7930260)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月9日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015岗、016岗为综合知识(包括时政、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医学专业基础知识2个科目,其中综合知识占60%,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占40%;其余岗位为综合知识(包括时政、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2个科目,其中综合知识占60%,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占40%。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全程监控或录像。
笔试结束7日内,在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位的认证报告(有效期内)、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准考证、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党员证明材料(附件3)、档案存放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附件1报考015、016岗)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报名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半天,且只递补一次,逾期不再递补。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试、考察、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