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至8月20日,由县(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各县(市)的公告安排为准。
(四)体检
8月21日至8月25日,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由县(市)组织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
(五)培训
8月26日至8月31日,由县(市)组织新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六)组织上岗
9月1日,由县(市)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三、待遇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用人单位落实500元/人/月工作生活补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安家费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三)服务期满人员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考试加分政策。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可以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扶贫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截止9月1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地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为确保此次招募考试公正、公平,整个招募过程由各县(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由各县(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
塔城市:0901-6234562
额敏县:0901-3354080
乌苏市:0992-8512251
沙湾市:0993-6015856
托里县:18609012903
裕民县:0901-6525003
和布克赛尔县:0990-6715829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原标题:塔城地区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人员公告(95人)
文章来源:http://www.xjtc.gov.cn/info/2727/17879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