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面试采取汉语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确定初选通过人员
每个岗位按照拟招募人数1:1.5比例,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初选通过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达不到1: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招募初选人员。
4.被确定为吉木萨尔县“三支一扶”初选对象的人员于8月19日前填写《2021年自治州“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到吉木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被确定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支一扶”初选对象的人员到准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州人社局审核,合格后报自治区审定。
(五)考察、体检
8月19日—8月22日,通过考察审核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
(六)培训
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由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准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适时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另行通知。
(七)上岗
9月1日,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准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三、待遇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用人单位发放不少于500元/人/月工作生活补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安家费补贴。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统一由县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符合规定的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支一扶”岗位一经录用,提供食宿;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各类假期;往返乌鲁木齐、昌吉、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提供免费交通;每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另行兑现绩效薪酬。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帮扶乡村振兴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截止9月10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具体招募安排、现场确认地点等事宜,按照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公告执行。
(五)本公告由吉木萨尔县、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答。
“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
吉木萨尔县“三支一扶”办公室:0994—6735121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673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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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吉木萨尔县、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mser.gov.cn/xwzx/tzgg/88528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