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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鞍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15人)

鞍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07-05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在考试期间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须及时关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保持通讯畅通。

七、体检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当日必须保持空腹,不能进食。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5、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根据考试成绩、资格审查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电话和地址

1、咨询电话:0412-5539184(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可乘坐216路、25路、410路、1环到市人才市场站下车)。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日

原标题:鞍山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107/0162544947025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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