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结构为目的,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目标,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服务基层为核心,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度,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公平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乡村振兴等工作,服务期为2年。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任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突出招募重点,招募名额向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招募人员向服务地生源、贫困家庭及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倾斜。
三、招募原则、对象、条件
(一)招募原则
1.公开透明。2021年“三支一扶”工作方案、选拔原则、招募程序、量化标准和招募结果对外公布,全程公开透明。
2.公平公正。岗位需求条件明确,招募按照“系统统一量化测评分+面试测评分”形式,按权重(其中量化测评分占40%,面试分占60%)对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综合评分。
3.择优选拔。按照综合评分排名确定招募派遣对象。
(二)招募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2019-2021年普通高校海南籍毕业生及海南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能再参加。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视同专科和本科学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4.具备招募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承诺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取得相应层级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得参加年度考核并取消招募录用资格;
5.身体健康;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四、招募流程
(一)岗位信息
本次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将统一派遣到相应市县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考生可登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查询计划招募岗位和岗位需求信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