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2020年
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萍乡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萍乡市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市委、市政府决定,2020年继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聚焦群众难点、痛点、堵点和烦心事、堵心事、揪心事,集中办好“八个着力”等64件民生实事,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民生需求,巩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一、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
(一)“八个着力”
1.着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全市61个老旧小区实施提升改造,开展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房屋公共区域修缮等,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优化老旧小区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着力实现村级卫生室门诊统筹全覆盖。将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村级卫生室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管理,全部对接门诊统筹报销系统,让老百姓在家门口诊所看病就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着力保障重点人群就业。重点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实现稳定就业,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达到2.49万人,实现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着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0.75万人次,创业培训0.51万人次。全市新增2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着力建设“萍安云”护校安园工程。在全市各类学校推广建立“萍安云”管理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平台应用,同时加强学校防冲撞设施建设,积极发动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维护安全稳定校园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6.着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74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7.着力提升城区交通服务能力。在城区重点道路上增设机动车礼让行人信号监控系统、违停车辆提前提醒系统和公交专用道优先系统,保障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8.着力开展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将全市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免费救治;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尿毒症困难患者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对符合条件的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肝癌、尘肺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等重大疾病的城乡贫困患者进行专项救治;为全市适龄农村妇女免费“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并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和救助;为城镇适龄贫困妇女免费“两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实施救助;根据省试点方案,在莲花县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采取购买“两癌”保险的方式实施救助;加强城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十二件重点民生实事
9.城市绿道建设提升(延续)。按照《萍乡市绿道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启动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衔接互通工程建设,全年计划完成绿道建设90公里,力争达到110公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0.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提升(延续)。加快推进莲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解放南路至漫坊桥泵站段截污管网改造项目、上栗县均田桥至自来水厂新取水口栗水河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和金山镇镇村污水收集项目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莲花县、上栗县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1.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延续)。按照雨污分流三年实施计划,继续推进市本级、经开区、安源区、湘东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安源区、湘东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城区公交电动化提升(延续)。完成购置10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投入城区公交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3.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延续)。完成续建或改造白源、大有、洪山等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安源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城区交通畅通工程(延续)。加快推进登岸东路延伸工程、壹号公馆人行天桥、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等断头路建设和堵点疏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聚龙公园停车场等停车场和停车位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源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延续)。加快完成湘东区排上镇敬老院(新建)、上栗县上栗镇敬老院(新建)、芦溪县南坑镇敬老院(改扩建)和上埠镇敬老院(改扩建)建设任务以及莲花县坊楼镇、高洲乡、闪石乡敬老院提升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人民政府)
16.城区中学布局优化工程(延续)。按照三年实施计划,加快推进萍乡三中项目建设,年内全面完成城区中学布局优化工程建设任务,完善学校基本设施配置,实现城区学校“资源整合、布局合理、建设达标、整体提升、优质均衡”目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7.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将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550元;将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8.积极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将符合财政全额补助参保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落实各项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政策。(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9.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继续消除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标准班额范围以内,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
(一)就业和创业
21.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67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27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2.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70名,财政安排工作、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3.帮助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70名,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196个,为593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