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关于苏州寂鉴寺石殿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6〕1830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苏州寂鉴寺石殿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请示》(苏文物保[2016]8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寂鉴寺石殿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深化文物现状评估,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二)通过调整保护区划、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控制文物周边的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
(三)重视文物安防、防雷、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文物安全。
(四)加强展示利用和管理规划。将文物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统筹安排展示利用项目。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寂鉴寺石殿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上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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