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C。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A项,甲不知道乙的羊进入自己的羊群,没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B项不是为他人管理事务,而是据为己有的意思,不属于无因管理。D选项没有避免损失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故本题答案选C。
2.【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A中赵某是行使自己的合法债权,B中并无他人受到损失,C中崔某获得500元是失主给付的酬金,有合法依据。D中售货员多收货款没有合法依据,并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利当选,构成不当得利。故本题答案选D。
3.【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故本题答案为B。
4.【答案】D。解析:《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故本题选D。
5.【答案】A。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A项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选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