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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三支一扶考试试题及考点(15)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20-06-23

⑤本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⑥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出现了导致诉讼中止的事由后,人民法院应做出中止诉讼的裁定。待中止诉讼原因消除后,由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在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依然有效。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七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申请:

1.申请时效。复议申请的期限是60日。但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形式。书面或口头申请。

3.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做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包括以下情形:

(1)共同被申请人。以共同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若干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2)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权限的被申请人。做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提出时已经被撤销,继续行使其权限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3)法定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出行政复议,该法定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

(4)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以自己的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派出机构,该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

★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特殊的行政案件拥有一审管辖权:(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的一般标准是:行政案件原则上应该由最初做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1)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虽然此时的被告是复议机关,但考虑到原告与复议机关可能不在一地,为方便原告起诉,该案件可以由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必须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必须采取言词审理的方式;(2)以公开审理为原则;(3)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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