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重庆三支一扶考试公告即将发布。重庆三支一扶考什么?重庆一扶考试内容是什么?为了帮助考生备考,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重庆三支一扶题型备考指导:
七、法律知识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1)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相当原则。(3)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我国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收集和查对核实的同刑事案件有关并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有意义的一切事实。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公民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七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特殊的行政案件拥有一审管辖权:(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的一般标准是:行政案件原则上应该由最初做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1)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虽然此时的被告是复议机关,但考虑到原告与复议机关可能不在一地,为方便原告起诉,该案件可以由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必须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必须采取言词审理的方式;(2)以公开审理为原则;(3)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

相关推荐:
更多学员在关注:
更多三支一扶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了解三支一扶期满转编考试公告、三支一扶考试时间、三支一扶考试题型、三支一扶政策待遇
注:本文为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原创作品,禁止其他机构抄袭或伪原创,违者必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