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个人在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必须由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由永顺县扶贫开发办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聘资格。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到永顺县扶贫开发办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本次公开选聘由县扶贫开发办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考试。
2.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脱贫攻坚及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公开选聘笔试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相应核减、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扶贫开发办研究确定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及时公示。
五、考察
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末位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岗位,其考察入围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时,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本人的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情况及直系亲属的政治审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其公开选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公开选聘人员将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必须符合以上限制性规定,递补仅进行一次。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公开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或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由县人社局进行指导,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咨询电话:;孔凡芝。
6.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永顺县扶贫开发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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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原标题:2020年永顺县扶贫开发办下属事业单位精准扶贫指导站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sx.gov.cn/zwgk/xzfxxgkml/tzgg/202011/t20201102_174518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