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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钦州三支一扶考试公告(62人)

钦州人才网 2020-07-27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钦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正常参加面试后,只要面试成绩超过60分,体检、考察合格即可录取,该考生报考岗位的剩余计划数,再由其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高低依次按录用程序录取。若多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同一岗位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按录用程序录取。

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题中第一题分数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通过以上手段还无法进行排序,则组织总成绩同分的考生再进行一次面试。

(八)公示拟录用名单(9月15日)

钦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于9月15日在钦州人才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根据公示结果,确定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名单。

如考生超过规定确认时间决定放弃录用资格,考生需写一份放弃录用资格声明,并亲笔签字后提交给市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方可取消录用资格,总成绩后一位递补。

(九)组织体检(9月底前)

由钦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十)签订服务协议及派遣上岗

各服务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岗位,组织服务单位与新录用“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已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三支一扶”人员在报到上岗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三个月内不得离岗,三个月后离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各环节安排详见《2020年广西(钦州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3)。

三、福利待遇

(一)广西“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国家补助每人每年3万元,自治区补助每人每年6000元,每人每年享受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服务单位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落实食宿等生活保障。

(二)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广西“三支一扶”人员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三)广西“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钦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在岗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四)“三支一扶”人员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

(五)上述福利待遇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四、政策保障

(一)广西“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凭《服务证》享受中央、自治区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政策。

(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三)对服务期满后有意向留在当地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

1.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或一定职位,招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2.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在本单位服务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

3.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4.支医类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单位同意,在县(区)范围内可直接聘用为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不再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考试,管理按照乡镇卫生院现行“定编定岗不定人”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内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服务年限计入工龄。

(四)“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

(五)“三支一扶”人员凭《服务证》,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三支一扶”人员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七)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八)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九)对2020、2021年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

具体事宜可登录广西人才网查询政策或向钦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咨询。

钦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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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广西(钦州市)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s://qz.gxrc.com/Article/info/11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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