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
报考者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5日内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7天。
(八)岗前培训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九)出征上岗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举行新招募大学生出征仪式,统一组织上岗。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
发布《公告》:2020年7月8日。
网络报名:2020年7月11日10:30—7月16日18:30。
(二)考试阶段
笔试考试: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
(三)笔试成绩公布
2020年7月26日(星期天)。
(四)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发布,9月15日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在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
四、待遇和保障
(一)在岗服务政策
1.工作生活补助。按照3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助。
2.保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市就业专项经费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扣缴;各区(县)为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3.生活补助。各区(县)按照不低于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4.一次性安家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服务期满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年内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可享受专项计划、加分等政策。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3.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政策。
4.“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5.乌鲁木齐市每年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计划不低于10%的比例面向服务期满合格人员定向招录(聘),在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服务期满表现优秀且基层服务单位有空缺编制的,经考核直接聘用。
6.入选“乌鲁木齐市红山青年大学生基层成长计划”后直接纳编、考核纳编两种方式引进的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统筹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自愿落户我市,且在我市购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3万元。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优先申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标准租金70%计收;在我市落户后,可优先申请分配经济适用房。
7.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统一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政策的重要凭证。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发证书,不再享受各项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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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202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220.171.92.52/web/newsShow.do?newsid=807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