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3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2、企业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的规模;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科技型、创新型和新兴经济领域、新业态的小微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经省级认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能为毕业生提供与其专业技能匹配、技术含量较高、适宜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的岗位;
4、能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与招聘毕业生依法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毕业生签订劳务合同,并按灵活就业人员为毕业生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申报:
1、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申报资料
(一)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情况详细介绍,其中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应注明是否含财政生活补贴)、社保待遇等;
(四)《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
(五)2016年—2018年利润表或损益表;
(六)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
三、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7月9日
申报地址:庆城县人社局416室(人才职称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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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
原标题: 庆城县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资格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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