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及时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体检,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取消招募资格。
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时,各州(市)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
(四)确定拟招募人员、公示(8月9日)
1.确定拟招募人员。各州(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并于8月1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2.公示。经审核的拟招募人员名单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举报的,正常办理招募手续;有举报经查实有问题影响招募的,不予招募;经查实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招募手续。举报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查证并按规定处理。
(五)招募上岗
1.下发招募录取通知(8月20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下发招募录取通知。
2.签订协议(8月30日前)。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与服务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3.正式上岗(9月1日)。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根据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安排,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以上内容摘自《云南省2018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公告》,来源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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