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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三支一扶考试试题模拟(8)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9-05-28

1【答案】B。解析: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的调整对象与法律的调整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一般来说,调整对象处于根本和首要地位。故本题答案选B。

2【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26、27条,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包括:①父母与亲生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之间的关系。②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③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与非婚生子女之间,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均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以保护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C选项不在法律规定之内,故本题答案选C。

3【答案】C。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的方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的方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默示方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但法律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默示形式是有严格限定的。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行为人以默示的形式表示其意思。沉默不能视为是默示方式。A、B、D三种情形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都不正确。《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C中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二人用行为表明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故本题答案选C。

4【答案】A。解析:乙和甲公司之闻的雇佣关系是经理乙享有代理权的基础关系,乙长期在丙餐馆签单招待客户,表明甲公司已经授权,乙享有与丙签订餐饮合同的代理权。乙辞职前一个月与丙餐馆签订的餐饮合同用于招待私人朋友时,乙虽无代理权,丙餐馆有理由相信乙享有代理权,丙无过失,乙的无权代理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A正确,CD错误。根据民法理论,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受有损失的,可以向有过错的的无权代理人追偿。B不正确。

5【答案】C。解析:《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本题中,王某将钱包带回家是因为赶车而不是侵占遗失物,所以,王某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也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声明的1000元酬金。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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