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
1、为体现“三优先”原则,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成绩计算时加10分,有过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在考试成绩计算时加2分(即考试成绩=考试分数+加分分数)。
2、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提供当地政府或县级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有志愿服务经历需提供高校团组织或县级以上团组织出具证明或签定材料,材料简要体现服务时间和具体服务项目等要求。担任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需提供各级团学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聘)书。
3.加分审核。加分审查由团县委具体负责,报名人员将加分印证材料于2019年7月22日下午18:00时前上传报名系统,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如报名人数超过补录人员需进行考试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7月23日下午15:00至7月24日下午18:00前,登录“望谟县人民政府网”报名系统打印考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考试时间:2019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为闭卷方式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由团县委组织实施,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
2.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请考生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