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中的审核状态,确保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备用)。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招募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名人员从报名到补录结束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时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后期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报名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补录工作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补录工作全过程,凡有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补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结束后,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总人数。
报名人数达不到补录名额的,团县委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补录,不足名额根据工作需要,在团省委要求的时限内可再次进行补录工作。报名人员超过补录名额的,将采取考试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补录人员。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10:00至7月20日18:00。
1.资格初审由团县委负责。
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备补录资格,对照《补录公告》中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年7月19日18: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需向团县委申请,经团县委同意后到团县委办公室修改。
3.2019年7月20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9年7月21日18:00前进行修改,团县委于7月21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团县委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