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支教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考生,请致电市“三支一扶”办),2018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招募资格。
3.属于已落户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或直系亲属(配偶)户籍证明和考生与其直属亲属(配偶)关系证明。
4.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5.退伍义务兵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批准退伍的“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6.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尚在岗服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级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 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工作
1、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当场领取《体检通知书》。
2、请考生按照《安徽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做好体检相关准备。
六、政策咨询
原标题:池州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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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