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4)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由考生自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有关事宜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于2018年7月3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
原标题: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遂宁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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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