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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日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5月24日起报名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4-18

四、管理服务

(一)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分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8月底前,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上岗。

(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填写《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3)。“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和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共同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四)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维护本地“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录入、更新“三支一扶”人员信息数据,9月上旬上报拟招募人员基本信息,完成期满服务人员信息更新,9月中旬前完成基本信息核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三支一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12月上旬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五、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办发〔2017〕45号)文件精神,本次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同时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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