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报考单位同类职位(指同一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五)体检
8月中旬,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