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初审(4月19日—4月26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账号密码和操作方法,按照规定条件,于4月19日—4月26日17:00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4月19日至4月25日上午8:00期间,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可以重新上传照片;4月25上午8: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不能再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五)打印准考证(5月15日—5月18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5月15日—5月18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笔试(5月19日):笔试时间为5月19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设置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6月21日):笔试成绩于6月1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专人于6月13日—15日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领取考试成绩,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于6月21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八)资格复审及面试(6月28日—7月6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自愿回原籍(县、市、区)及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九)体检(7月7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十)确定人选(7月14日—7月16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于7月16日前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和拟续期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并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拟招募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