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5—10月,建立农资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4—10月,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追踪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六)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七)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八)10—12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保障农资打假人员、装备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绩效考核。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的要求,完成好绩效指标。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案件信息公开等基础性工作。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农资打假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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