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康乐户籍,已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二)全日制离校未就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愿意在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责任心强,能胜任相应工作;
(三)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不得同时安置就业扶贫专岗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不得享受两个就业扶贫专岗岗位,已招聘为临时交通协管员和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扶贫专岗设置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近5年内在人事考试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4.参加了2018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招考且已被录用的考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1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康乐县政务大厅(康乐县新治街小学对面)。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择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三)资格审核
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建档立卡人口信息由扶贫部门负责审核。
(四)人员选聘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71名,将采取笔试闭卷方式择优选聘(笔试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71名,经体检合格后直接聘用。
(五)笔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71名时)
1.组织领导。笔试工作由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具体工作。考试试卷的题目、试卷的押运和阅卷工作由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培训部负责;巡考人员为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考场的安排由县教育局负责;监考教师由县教育局抽调;考试成绩的公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工作人员从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
2.准考证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28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就业和扶贫方面的法规政策及时事政治。
4.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为准。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
5.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考试结束3日内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