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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8〕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葫芦岛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募数量
2018年我市计划招募2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服务。具体计划、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三支一扶”报名专栏。
二、 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16年、2017年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及其他“四个计划”的人员,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按省“三支一扶”报名统一安排,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资格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本市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现场复审,复审通过当场发放准考证。复审要件包括:《2018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审查2016年和2017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以报到证为准。如果报到证登记工作单位而实际未去就业,需单位开具未到该单位工作证明,同时要求所有2016年和2017年毕业生填写承诺书,承诺毕业后未就业,出现后果由本人承担,个人社保缴费信息也作为工作证明纳入资格审核环节,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募阶段。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7月11日-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2楼人才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