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募考试
笔试时间为7月13日上午9点00分-11点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可于7月13日前登录“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通告”栏查询考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安排通知,并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公布考生成绩及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根据岗位需求目录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考生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专业对口者优先录用,学历较高者优先录用,服务地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者优先录用,特困生优先录用。
有以上相关情况的考生,请务必在报名时,同时递交齐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招募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印发)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通知。
七、人员确定
审核体检合格人员后,报河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
八、招募培训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地点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通知。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九、其他事项
(一)“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待遇、期满就业、日常管理等事项详见《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30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如服务岗位在招募环节出现空缺,按照相应报名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递补。
(三)“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实施工作的每个环节进程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公告”栏中的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询。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培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联系电话:
本方案由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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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