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考试(7月7日—8月25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各市(州)“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区招募笔试的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7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
笔试成绩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负责公示。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面试、体检工作。经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向各市(州)“三支一扶”办提交《“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市(州)审核,对资料不完整、信息不真实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三)岗前培训(8月25日—8月30日)。新招募人员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批通过后,由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组织参加全员岗前培训。
(四)派遣到岗(9月1日前)。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新招募人员到服务县(市、区、行委)报到。
咨询电话:
青海省“三支一扶”办:
西宁市“三支一扶”办:
海东市各县(区)电话:
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
海北州“三支一扶”办:
海南州“三支一扶”办:
海西州“三支一扶”办:
黄南州“三支一扶”办:
果洛州“三支一扶”办:
玉树州“三支一扶”办:
附件: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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