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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阿勒泰市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4人公告

阿勒泰市人民政府 2018-06-20

六、待遇及服务管理

(一)补贴待遇。2018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人均每年2.5万元标准给予工作生活补助。

(二)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各地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三)加大其他保障力度。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基层服务单位要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每月提供不少于500元的生活保障,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四)实施岗位成长培养计划。基层用人单位负责根据每个“三支一扶”人员的特点,制定专门的培养计划,要明确帮扶导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与“三支一扶”人员开展不少于3次的谈心活动,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组织交流工作经验,要积极创造条件,扶持有相应能力和意愿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创新创业,带动基层群众兴业致富。接收“三支一扶”人员的乡镇从“三支一扶”人员中择优选拔1-2人兼任乡镇劳动保障所副所长、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支一扶”人员中的党员、团员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按时缴纳党费、团费。“三支一扶”办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完善考核制度,强化日常表现考核和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奖惩、培养、使用挂钩。

(五)鼓励创业。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专项活动中,有针对性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发挥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熟悉基层的优势,鼓励他们立足农村,在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领域因地制宜地开展创业。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认定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自治区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六)支持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规定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市场自主择业,享受“三支一扶”的相关政策。服务期间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履行有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未满服务期限退出“三支一扶”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再享受政策。

七、其他

为确保此次招募考试公正、公平,整个招募过程由市纪纪监委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由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8年阿勒泰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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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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