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招募人员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招募岗位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招募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派遣及待遇
招募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到基层服务单位,在基层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基层服务单位。招募人员待遇按照湘人社发〔2016〕34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考务咨询电话: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原标题:2018年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点击下载>>>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