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将招募161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一级从事为期1至3年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三农和精准扶贫、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志愿服务工作。
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分为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全国项目服务地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五指山市、三亚市部分贫困乡镇以及三沙市,地方项目服务地为全省18个市县乡镇(不含三沙市)。
一、招募对象、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全国项目招募对象为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地方项目招募对象为2017年、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海南省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为海南省生源学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志愿到基层服务;
2.具有志愿服务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3.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须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具备招募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二《2018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招募人数配置表》】
5.身体健康。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本次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将统一派遣到乡镇从事为期1至3年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三农和精准扶贫、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志愿服务工作,服从服务单位和当地中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服务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