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基层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合格、审批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8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八、培训上岗及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2018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实施。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2018年驻马店市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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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