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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模拟试题(2.28)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8-02-28

1.【答案】AD。中公教育解析:《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本案中可以担任李某的监护人父母双亡,因此按照顺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担任其监护人,具体要看谁具备监护能力。故本题答案为AD。

2.【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公民的权利能力是指能够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本题说法错误。

3.【答案】ABCD。中公教育解析: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济组成。其中以社会保险为主,以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济为辅。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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