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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民法中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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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职考试当中,民法关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虽然不难,但是有些细的内容如果不注意,也会造成失分的情况,为了帮助大家备考,今天将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内容给大家梳理下,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一、宣告失踪

(一)概念

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的制度。

(二)条件

1.下落不明法定期限是两年,起算点是失去音讯之日,战争下落不明的,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之日起计算。

2.利害关系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比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

3.公告期3个月,公告期满,失踪事实确认,法院宣告失踪;如未确认,法院驳回申请。

(三)效力

设定财产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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