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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辨析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8-08-10

注意二:经常会考到的还有两种情形,情形一: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情形二: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匿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按照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区别就在于:交通肇事罪要求必须有一定的危害结果发生,而危险驾驶罪没有结果的要求,一旦有四种行为之一就构成了犯罪。

2.甲深夜无证驾驶撞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见四周无人便驾车逃逸,导致被撞的人未及时获救而死亡,后发现被撞之人是甲的父亲。甲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交通肇事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 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解析: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撞伤行人后构成交通肇事罪,后逃逸的行为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不属于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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