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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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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那么监察委员会到底是做什么的?本文就监察机关及其职责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对大家后续的考试有所帮助。

一、监察机关的构成

1.《监察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2.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3.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产生

1.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2.人事任免。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3.任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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