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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海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劳动合同法》有关考点提炼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8-06-20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题3: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

A.2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本题有一定难度,答案选C。主要考点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大约题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3 B.5 C.10 D.15

本题难度适中,答案为A。知识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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