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中公三支一扶
导航

位置: 三支一扶 >备考技巧 > 公基 > 法律 >

2018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8-06-14

二、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2、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3、行政指导行为;

4、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6、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7、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

8、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

9、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10、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例题示例:

以下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的决定不服的行为。

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的行为。

D.对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的行为。

【答案】BC。

相关推荐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关于监察委员会和监察法,你应该知道的那些考点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三支一扶考试网,了解三支一扶考试时间三支一扶考试内容.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快捷入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