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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8-04-25

二、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

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2、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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