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法的正式渊源的制定主体
正式渊源是由国家制定的,这部分就需要考生掌握每一个正式渊源分别是哪一个具体国家机关制定出来的。
正式渊源: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与设区市人民代表大会
5、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与设区市政府
6、自治法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没有人大常委会哦)
7、经济特区法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区分这几个正式渊源的制定主体,能在题目中一眼辨认,我们就成功了。当然国际条约和国际判例在考试中很少涉及,大家只需要掌握中国去缔结的才有能成为我们国家的渊源这一个考点即可。
法的渊源是重难点,但并不是一个不可翻越的高峰,所以大家只要把这几个问题理解了,这一部分的知识点也就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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