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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助力脱贫攻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2018-11-16

二、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培训项目

(一)培训对象

专项培训项目面向在岗服务半年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已参加过往期专项培训的学员不再重复选派。培训名额要向辖区内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三支一扶”人员倾斜。

(二)培训内容

专项培训项目由省级“三支一扶”办负责举办,培训内容原则上以在岗培训为主。今年培训要突出“‘三支一扶’助力脱贫攻坚”主题,招募计划500人以上的省份至少要举办1个扶贫专项培训班。各地要精心设计课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解析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略和“三农”政策,传授基层工作方式方法,讲解专业技术知识,不断增强参训学员服务基层能力。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按相关文件规定,专项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含报到和撤离各1天)。各地要创新培训形式,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经验传授和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质量、接地气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三、严格纪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121号)规定,中央财政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培训补助。各地要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组织参训学员旅游和与培训无关的参观,不得利用办班机会搞公款宴请,不得在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留存、转嫁任何经费,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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