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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座谈会(上海市交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8-11-01

二、积极搭建大学生成长实践平台

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各郊区和镇村基层单位作为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心和直接受益方,充分发挥了在人才使用和培养等关键环节的关键作用。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则在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的基础上,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各区,通过鼓励调研、表彰激励等方式,进一步搭建大学生服务基层、成长成才的实践舞台。一是继续开展“支扶学子看农村”系列调研活动。按照“自由选题、新老组合、专人指导”的原则,鼓励大学生利用支扶的业余时间,在农村基层工作期间开展自主调研工作,为农村工作献计献策。同时,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各区基层和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两轮调研项目评审工作。一方面为大学生搭建调研汇报的平台,锻炼工作能力;另一方面,也为区基层工作提供大学生独特的调研成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举办“三支一扶”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6号)要求,针对大学生在农村基层的工作性质和经常性问题,以工作能力的提升为目标,举办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用人”主动性。各郊区在进一步完善日常教育和管理制度的同时,充分重视从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关心凝聚等各方面对大学生加以培养,将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专业特长、挖掘大学生的潜力与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锻炼青年人才、在实践中充实农村基层人才队伍。

三、落实各项服务配套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创造更多机会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留在农村基层。上海市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的服务保障机制,严抓各项政策的落地,切实落实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优先录用、报考研究生以及引进落户和就业指导推荐等方面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发挥“三支一扶”计划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导向作用。一是积极协调提升待遇和经费保障。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按照上海市基层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平均工资为标准,积极研究支扶人员生活待遇调整。目前,调整待遇问题已经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达考试顺利识,正在按程序报批。同时,会同市财政局,做好新招募大学生服务满6个月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的发放工作。二是落实公务员定向招录政策。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配合市公务员局做好乡镇机关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录相关工作。三是落实服务期满大学生落户有关政策。协调市教委、市发改委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落实非上海生源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农村基层的落户政策;同时,针对期满大学生考录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时间较为分散等特殊情况,延长申报落户时间,做好符合条件的服务期满大学生的落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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