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且内容方面也很多,其中政治类常识是常考内容。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政治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三支一扶考试。温馨提示:想获取更多三支备考资料,了解更多三支考试资讯,找到更多三支志同好友,获得更多三支课程,请点击下方加群,同时还可领取下载备考手册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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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其他重大问题。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二)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三)会议召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