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紧贴基层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培养使用,完善政策措施,取得良好效果,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决定于年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为认真做好我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实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坚持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工作定位,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全国每年选拔招募2.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2016年,国家下达我省800名招募计划。各地要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按照新的目标定位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管理服务制度,确保“三支一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