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农业要发展,投入是关键。中央始终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然而,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部门分散,缺乏相关政策的退出机制,造成一些临时措施常态化、短期措施长期化。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探索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应围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促进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围绕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围绕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加强公众监督,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
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就是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促进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协同配合、一体发展。习近平同志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此,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合理配置公共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发展差距较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难点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改善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作为根本的政策取向,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工农城乡关系”。为此,应发挥财政政策作用,推动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相互融合、共同发展;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为此,应通过贴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帮助农村地区引入新技术、新业态,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优化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方式,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农垦企业的资金、技术及管理优势,把农垦企业建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