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中公三支一扶
导航

位置: 三支一扶 >考试题库 > 每日一练 >

2017三支一扶考试内容-每日一练(9.30)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7-09-30

1.【答案】AB。解析: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故本题答案选AB。

2.【答案】BC。解析:在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还有专门法院和检察院,不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等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故本题答案选BC。

3.【答案】ABCD。解析:债的发生原因,概括起来有两种:一是由于当事人的自由约定,这主要是合同之债。约定之债实际上是利益上相互对立的公民或法人为满足自己物质或精神上的某种需求,相互协商,互相设定权利与义务,并通过对方履行义务而使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二是由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债务,如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

4.【答案】ACD。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因此,本题选择ACD。

5.【答案】BC。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是泄露国家秘密罪,所以A错。故意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都可以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应当依照刑法有关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而不构成本罪,所以D错。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也应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出卖获利,有的是为了炫耀,以显示自己消息灵通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但是如果行为人出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论处。《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所以选BC。

热门推荐:2017三支一扶考试内容-每日一练(9.29)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三支一扶考试网,了解三支一扶考试时间三支一扶考试内容.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快捷入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