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和面试人员守则。
五、其它事宜
1.资格审查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材料不真实的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经市招募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所需的全部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全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交放弃资格审查的书面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本人签名、日期等内容),上述内容请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提交到市招募主管部门并明确告知。
特别提醒:在此期间,请有关考生及时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以免因沟通不畅影响面试。
咨询电话:
传真:
原标题:2017年淄博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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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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