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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十堰市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05

3、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确需离开的,必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考号、报考职位等有关信息,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6、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统计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7月12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省“三支一扶”办汇总审核后确定拟招募对象,向社会公示。

如有疑问,请咨询十堰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原标题:十堰市2017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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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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