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在《面试通知书》规定的具体时间内,未到达考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和招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时不得着制服及带有编号等明显个人特征的服装;测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带至考点的须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取消测试资格;扰乱考场秩序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四、体检
体检由州“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于面试当天被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后,当场领取体检通知,并按体检通知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8月2日(体检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后发放的《体检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