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填写好的《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
3、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4张。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在资格复审中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负责。
3、资格复审时,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4、应届考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持就业推荐表参加资格复审的,通过面试并获得招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8月4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提供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7月30日至7月31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和具体内容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自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县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提出拟招募人选,拟招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